一、反映问题的方式:在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向市委组织部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
二、要求: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反对借机诽谤诬告。
三、公示时间:2014年1月23日至2014月1月29日。
四、公示联系单位和受理电话:中共临海市委组织部干部监督科,电话:85112380。
中共临海市委组织部
2014年1月23日
(任前公示简介详见第4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