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市场监管局消保分局局长黄小乔告诉记者,随着网络的普及,消费者足不出户就可以选购商品。因此,网络购物已逐渐发展为大多数人的日常消费形式,但与之相关的消费投诉举报也在不断增长。“网络购物与在实体店购买不同,消费者与商家不能面对面地沟通交流,购物前也无法看到实物,并且信息数据不易保存,容易产生纠纷。”
据了解,为保护市民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去年,各类投诉绿色通道的开通及企业自律机制的不断完善,为消费维权提供了便利条件。比如,在政府层面,有全国12315平台、浙江12315平台、110联动平台等;企业层面,则有消费维权服务站、消费纠纷快速处理绿色通道及企业“无理由退货制度”、消费纠纷“先行赔付”制度等。
此外,市消保委还联合市人民法院,在去年成立了全省首家消费纠纷诉调对接工作站,不仅实现消费调解司法保障,还在一定程度上实现消费维权社会共治,形成了维权合力。
“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到来之际,市消保委工作人员也借本报提醒广大消费者,消费前要做好选择,如果发生了纠纷要保留好相关证据,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