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4:括苍周刊·视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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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5月17日 星期五 出版 上一期  下一期 返回首页 | 版面概览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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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护航的路上 一个都不能少”
检察官在民工子弟学校上了一堂防性侵法治课,学生们借助玩偶教具指认隐私部位。看样子这位学生答对了!
▲市检察院会同市妇联、关工委等部门编写了通俗易懂的防性侵卡通宣传画册,每到一处,都将赠阅予每一位小朋友。
▲陈青检察长受聘担任回浦中学的“法治副校长”,以普法教学工作者的身份带头送法进校园。
▲市人民检察院联合市关工委,对我市多家企业进行调查走访,最终确定四家有良好观护帮教条件企业作为“观护帮教基地”,为涉罪未成年人创造良好的改造环境。
▲儿童节前夕,检察官们又一次去看望未成年被害人,关心她的学习生活,女孩把她们当成了亲人,送别时依依不舍。
秉持着“伤害不是‘意外’,伤害可以通过学习知识、技能、养成行为,予以预防”的理念,多部门联合启动以平安伴我成长为主题的“春苗G行动”项目,把安全知识送到全市每一个孩子的身边。
心理老师对几名正处于附条件不起诉考验期的未成年人进行回访帮教,了解他们的学习生活状况,并借心理测试分析,进而有针对性地进行矫正和辅导。
学生们通过“模拟法庭”活动,亲身体验审判全过程,更深切地了解法律的威严,明白法律对于他们及整个社会的意义。
在崭新的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室——“心·新”工作室里,检察官正在向一群女童传授自我保护知识。
  □王良辰 卢呈橙摄并文

  每个孩子都是花朵,每朵花朵都需要阳光。在我市,有这样一支队伍,他们穿过城市,越过山野,把法治的阳光洒向全市每一个校园、每一个角落,努力践行着“法治护航的路上,一个都不能少”的庄严承诺。

  法制阳光 温暖未成年人

  “翻阅本本案卷,让我们深感痛心和惋惜的是,看到一个个孩子因为年少无知、不懂法律而锒铛入狱,看到一个个孩子因为缺乏自我保护意识而被侵害,看到一个个孩子因为父母的失职而承受不该有的痛苦,我们没有任何理由不去尽我们的职责。”通过对每一个涉罪未成年人和受侵害未成年人案件的原因分析,市人民检察院未检办的检察官们坚信:教育是最好的预防,预防是最好的保护。为此,市人民检察院积极构建“法治进校园”长效机制,主导建立“1+1+N”保护模式,即与市教育局联合,牵手团市委、市妇联、志愿者团体、专家学者等社会各方力量,为未成年人搭建起一片法治蓝天。

  他们的脚步不停歇,精心设计法治教育课程,组建法治宣讲团,赴全市各中小学开展各类主题鲜明的宣讲活动,并积极引导教师和家长积极参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而为丰富法制教育形式,提升警示效果,他们充分借助“两微一端”新媒体,组织多层次多领域的互动式、体验式法治宣传教育活动,为广大未成年人、家长和学校提供了更为优质的“法治产品”“检察产品”和更加便捷的学法渠道。

  点滴关怀 护航罪错少年

  “孩子犯了错不可怕,可怕的是不知错,倘若可以,我们当然尽己所能去挽救涉罪未成年人,给他们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让他们顺利度过这艰难时期……”长期以来,他们凭着对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满腔热忱,客观、全面地审查每起未检案件,贯彻落实“教育、感化、挽救”的少年司法政策、“捕、诉、监、防”一体化办案模式,平等保护每一位罪错少年。

  他们持续探索创新,针对未成年人身心特点,成立“心·新”工作室,办案环境更为平和、亲切,讯问也由此转化为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实施感化教育的“课堂”。他们不断加强自身规范化建设,建立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双向保护制度,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完善合适成年人到场参与讯问制度,推行附条件不起诉制度,落实轻罪犯罪记录封存制度等,确保未成年人特殊刑事政策落实到位。同时,加强对涉罪未成年人的观护帮教,他们通过家庭走访、心理辅导、困难帮扶及公益活动志愿服务等,帮助涉罪未成年人改过自新,使涉罪未成年人尽快融入社会。而另一方面,强化对未成年被害人的特殊保护,除实行“一站式”取证工作外,针对心理创伤严重者,引入专业的心理疏导机制,尽力抚慰心理创伤,引导他们积极、乐观地面对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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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护航的路上 一个都不能少”
今日临海括苍周刊·视觉04“法治护航的路上 一个都不能少” 2019-05-17 2 2019年05月17日 星期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