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家住杜桥的王女士来到市消保委杜桥分会反映,她购买十箱总价2000元的杨梅,通过某快递公司用航空快递方式寄给远在湖北武汉工作的儿子,本想次日就能到货,谁知隔了几日杨梅才到,打开时杨梅都已变烂。
这批杨梅,王女士的儿子本想送给有业务关系的客户聊表心意,如今觉得颜面有失。在与该快递公司多次交涉无果后,王女士一怒之下来到杜桥消保分会讨“说法”。
杜桥消保分会召集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快递方说,那几天,台州连日阴雨,杨梅变烂是天气和包装纸箱易受潮等外部因素的缘故,拒不承担责任。经工作人员调查取证,发现是王女士付了590元航空快递费,快递方却将之误投成陆递。最终双方通过调解达成一致,快递方赔礼道歉并赔偿杨梅款2000元,返还航空快递费590元给王女士。
(李昌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