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深化改革、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着力培育新产业、打造新动能、加快新发展,进一步提升小微企业主体活力和质量效益,着力打造“小而专、小而新、小而精、小而美”的微企集群,我市制定出台了《临海市“小微企业三年成长计划”(2018-2020年)》。该计划通过组织实施主体提质、育新扶优、集聚发展、外向开放、效益规范五大提质行动,攻克管理、空间、资金、技术、服务五大短板,建立信用激励、人才保障、双创服务三项机制,打造优化政务服务、创新公共服务、创建专业优服务三个服务平台,落实相关政策支持和保障措施,确保我市小微企业总量规模更大、发展活力更强、主体质量更好、创新动力更足、外贸拓展更快、营商环境更优。
为保障被征地农民的基本生活,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我市制定出台了《临海市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办法》。该办法对保障对象、参保缴费、待遇享受、保障资金、政策衔接等方面作出了具体规定。
为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防范金融风险的精神,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台州市委、市政府相关工作部署,我市研究出台了《关于支持上市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从加大信贷支持力度、设立临海市优质上市公司专项扶持基金、提供融资增信担保、加强外部资源对接、发挥国资平台作用、加快落实涉企政策、建立统筹协调机制等方面作出了明确规定。
加大对公共交通的投入,吸引市民乘坐公交,减少私家车出行已成为治理交通拥堵、改善城市环境的一大共识。我市在近几年来不断加大公交建设的投入,实现了公交“村村通”、实施刷卡优惠全覆盖的基础上,制定出台了《公交“一票制”方案》,实现降低票价、还惠于民,吸引更多市民乘坐公交车,提高公交出行分担率。
秸秆焚烧产生有毒有害物质,污染空气,同时导致能见度下降,易引发交通事故。为切实做好农作物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改善大气环境质量,保障人民群众健康,维护公私财产安全,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会议研究决定禁止在全市范围内露天焚烧秸秆,任何单位和个人禁止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在任何位置露天焚烧秸秆、田间地头杂草、林下附属物、枯枝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