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五”时期我国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最大的短板是农村,特别是经济薄弱村。扎实推进经济薄弱村建设,破解发展难题、增强发展动力、厚植发展优势,对于进一步提高临海区域均衡发展水平,确保如期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力建设活力品质幸福临海具有决定性意义。
一、制约经济薄弱村发展的主要因素。
经济薄弱是一个相对的、动态的概念,关于经济薄弱村的概念内涵与界定标准,理论和实践中尚无权威定义。2012年7月,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扶持经济薄弱村发展村级集体经济的意见》(浙委办[2012]79号)把“省定经济薄弱村”定为“村集体经济年收入在10万元以下且经营性收入(村经营收入、发包及上交收入和投资收益之和)在5万元以下,村级组织运转困难的村。”2016年底,经新一轮村级集体经济核查,临海仍有经济薄弱村375个,其中尚未转化172个村、已转化中途返贫100个村、额外新增103个村。这些村由于地理位置、资源禀赋、历史基础、政策环境等影响,目前发展面临诸多制约因素。
一是区位条件先天不足。经济薄弱村多数地处偏僻,远离市区,交通不便,信息闭塞,没能从城市化与工业化的集聚和辐射下获得实惠,内部“造血”功能先天缺乏。
二是产业基础相对薄弱。大多经济薄弱村几乎纯农业生产,二三产业发展严重滞后,产业结构调整难度较大,村级增收渠道狭窄,自身活力无法激活。
三是土地资金制约严重。受国家宏观政策影响,土地等要素更为紧张,可用资源偏少,政策性收入空间减小,村公益事业资金停止收取,村级非生产性开支有所增加,公益事业建设成本加大。
四是思想观念保守落后。部分经济薄弱村的班子创新意识不强,“等靠要”思想严重,懂经营、善管理、敢办事的人才非常缺乏,农民自身缺少积累, 金融信贷又十分困难,村庄干事创业激情不足。
二、经济薄弱村发展面临的现实困境。
随着经济发展环境、群众期盼需求、村级发展方向和上级扶持政策的改变,经济薄弱村脱贫转化工作面临新的发展困境。
一是增长空间日益收窄。集体资产出租收益目前仍是经济薄弱村稳定性收入的主渠道,但受城镇发展、道路建设和园区开发影响,相关村集体土地和厂房逐年缩减,发展空间不增反减;拆迁变现的集体资金难以固化成经营性资产,资金出借不仅存在安全风险还有潜在贬值隐患。
二是集体资产更新困难。受城乡规划和土地使用政策限制,村级已很难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大部分村出现“存量在萎缩、增量无空间”的状况。同时,由于乡镇工业起步早、分散广,至今农村保留大量破旧低效资产,既无法保值增值,更存在诸多安全隐患,还有很多集体资产证照不全,其中大部分受城乡规划、产业要求等限制,村里只能缩手缩脚、零星修缮,缺乏整体规划提升,难以发挥存量资产效应。
三是村级开支不断增大。随着农村基础设施条件的提升改善、村庄环境整治的力度加大,村级相应承担的支付责任也在逐渐加重,经济薄弱村公益事业欠账多,整治压力更大;村级收入单一,而各类支出项目变多且支出标准还在水涨船高。
三、破解经济薄弱村发展的路径选择。
习近平总书记在其著作《摆脱贫困》中明确提出,加强集体经济实力是坚持社会主义方向、实现共同致富的重要保证,集体经济是农民共同致富的根基,是农民走共同富裕道路的物质保障。临海作为界于全省贫困县与发达县之间的一般县(市、区),全力打赢全面小康攻坚战,必须要有精准的时间表与路线图,寻求路径,补足短板,保质完成,如期脱贫。
一要整合资源,由单兵作战向组团出击转变。经济薄弱村大多地理位置偏远、集体积累空虚、村级债务沉重,的确需要部门结对挂钩帮扶。但是,机关部门与薄弱村一对一挂钩帮扶,容易导致格局成定式、思路显僵化、力度难加大,效果逐渐弱化。应创新结对帮扶办法,由以往单一结对帮扶为集中抱团帮扶,可选择机关部门、银行、骨干企业共同结对帮扶一个薄弱村,三方抱团互补,捏紧拳头办大事,很大程度将提高结对帮扶效率。要加大村村合作力度,积极尝试通过参股、合资等形式与其它所有制经济合作,参与项目投资,突破地域限制,增加村集体经济的发展后劲。
二要盘活存量,由资产增收向多元创收转变。现在各薄弱村或多或少都有一些原村办企业的厂房、场地、库房、荒地等资源空关闲置,可以通过拍卖、出租、入股等办法,进行市场化运作,发展相关产业,村级也因此盘活了资产,使之成为经营性资产而获得收益,这是当前发展村级经济的重要切入点。村集体将合法的非农建设用地以使用权入股、租赁等形式参与经营,获得稳定的土地收益。在政府支持下,可以尝试探索劳务合作、市场发包等新领域,从政府发包项目起步,收入来源日渐多元,通过全新的收入渠道赢得了稳定性收益的持续增,不断提升村级实力。
三要转变方式,由共性发展向多路转型转变。村级集体经济具有发展农业、稳定农村、富裕农民的独特作用,要根据薄弱村所在位置和相应功能定位,先确定经济发展型、生态保护型、社会管理型等村级发展类型,后确定相应扶持措施。对于本身属于城郊型、集镇型、沿路型的村,可以充分利用区位优势和人口集聚优势,通过兴办商贸、第三产业等开展各类有偿服务,实现互补发展,以有效寻求和推进村庄经济发展与农民增收。对于水、田资源比较丰富的村,可以在合法自愿的前提下,积极实行土地委托流转,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发展高效农业,实行收益分成。
四要政策扶持,由财政保底向项目倾斜转变。近年来,各级财政资金向薄弱村倾斜,主要用来保障薄弱村维持正常运转,用于增加“造血”功能的资金比重并不高。“输血”不如“造血”,要更加注重财政项目资金扶持产业发展和扶持村级发展,财政资金从短期救急为主专向长期增收为主,通过财政贴息、贷款担保等方式,积极探索拓宽集体经济发展项目的筹资渠道。要把增量土地或土地指标应优先安排给薄弱村使用,进一步把农业产业化资金向农田基本保护区范围内的贫困村倾斜,为薄弱村发展项目优先提供金融服务,扶持这些村投资农业设施或发展农业项目。
五要监督管理,由单向扶持向导向激励转变。长期以来,薄弱村脱贫转化工作给人印象主要是社会各界向薄弱村送钱、送物、送点子、送项目,某些经济薄弱村难免会形成依赖思想,坐等支援。要充分用好政策机制、管理制度的杠杆作用,变单向扶持为导向激励,使经济薄弱村脱贫转化工作成为双向甚至多向作用的过程。比如,在制订薄弱村专项考核意见时,将增收载体建设和收入实绩作为确定专项奖励资金的重要考核指标,引导薄弱村建立稳定的长效增收机制;在日常村级管理中,引入村书记最低工资和村级招待费零开支制度,倒逼村委一班人主动发展、竞相发展。
六要强化建设,由单一管理向多方考评转变。实现经济薄弱村的转化升级,关键在于加强班子建设。要优化班子结构,及时调整发展无方向、工作无起色的村干部,将热心发展集体经济、农村工作经验丰富的能人选进村级班子。要大力提倡村“两委”班子成员交叉兼职、因事设人,减少村组拿补贴的人数,完善村干部考核办法,合理确定村干部报酬标准,积极探索建立村干部考核评价机制,使村干部的报酬、晋升等与脱贫致富实绩相结合。要强化对村干部的能力培训,组织经济薄弱村党员干部、村民代表到先进地区、先进村参观学习、提升能力,主动发展集体经济、造福村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