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小芝派出所,民警向他们解释了为什么让他们过来的原因。由于谢某的妻子是外国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规定,外国人应当在入住后24小时内由本人或者留宿人向住所地的派出所办理登记,然而谢某的妻子到4月25日被发现时一直未办理住宿登记。
经了解,谢某通过一个朋友介绍,认识了现在的妻子NGUYEN THI BICH LINH。她于4月11日从广西入境,一直住在谢某家中,并不知道需要到派出所办理住宿登记这回事。谢某的妻子说,由于介绍人也没有跟她讲清楚,外国人入境需要到派出所报到,自己身边也没出现过类似的事情,才违反了法律。民警对NGUYEN THI BICH LINH的行为处以警告,并处以500元的罚款,并对其进行了相关法律法规的教育。
警方提醒,《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规定,外国人在中国境内旅馆住宿的,旅馆应当按照旅馆业治安管理的有关规定为其办理住宿登记,并向所在地公安机关报送外国人住宿登记信息;外国人在旅馆以外的其他住所居住或者住宿的,应当在入住后24小时内由本人或者留宿人,向居住地的公安机关办理登记。前来我市的外籍人士,在旅馆以外的其他住所居住或住宿的,应及时办理住宿登记,否则不能享受警方提供的签证到期提醒等便利服务,还将面临处罚。
(张刚英)